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萨维斯并不年轻,虽然看上去仅仅是三十岁左右的容貌,但实际上他已经活了八十多年了。
还是孩童时,萨维斯就被当做怪物,被摔砸、被刀砍、被水淹、被火烧、最后无可奈何的村民只能放弃杀死他的想法,转而把他遗弃到大山里,试图让野狼和狗熊吃了他。
但即便是被群狼分尸吃进肚子里,萨维斯的鲜血和肉沫也会在哀嚎声中撕开群狼的胃,重新聚拢回到那枯骨的身躯中,再次站起来。
渴了就去喝些山泉水,饿了就随便吃点什么,有肉就吃肉,没肉就吃草和土,就这样像个游魂一样在深山中过了十年,萨维斯终于第一次走出了山里,看见了不一样的景色,也看见了他梦寐以求的“同类”
。
那些外貌和他差不多的人类。
本想着接近融入他们,但换来的却是惊恐和愤怒:“你怎么还不死?”
“快去死吧,怪物!”
“滚出我们的村子!”
更有甚者,挥舞着锄头和铁锹朝他打来,毫不留情的攻击着。
尖锐的铁器划破了他的头,砸碎了他的骨头,虽然伤口下一刻就重新恢复并长好了,而且一点也不疼,但这种行为毫无疑问算得上是攻击了。
“你怎么还不去死?!”
“死?”
萨维斯平静的看着那敢于对他发起进攻的人,开口反问。
虽然他并不理解这个词的含义,但以他的智慧,瞬间从其他人的眼神里读懂了其中的含义,并进行了理解:
他们的眼神就和那些想要吃了他的野狼是一样。
他所进行的攻击和那些野狼的撕咬也是一样的。
那么……理所当然的,他所拥有的结局,也应该是一样的才对。